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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乌坎村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陆丰市乌坎村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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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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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211-441581-04-01-201958
投资项目名称陆丰市乌坎村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陆丰市乌坎村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陆丰市乌坎村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街道乌坎村
资金来源

******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5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陆财农)[2023]40号资金下达1500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5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陆财农)[2023]40号资金下达15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服务中心),建筑层高3层,建筑面积4800㎡,同时对原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文化集市,建筑面积 2000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招标内容

************服务中心),建筑层高3层,建筑面积4800㎡,同时对原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文化集市,建筑面积 2000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4200.0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人员配备要求:

2.1拟任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2拟任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符合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并负责建筑工程的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2.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5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且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否则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文件由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双方盖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 02月 07日 17时 3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2月 28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2月 28日 10时 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5年 02月 28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swggzy/)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招标人******办事处联系地址******街道南堤路100号
招标人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中段盛源苑B座304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建设局联系电话******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swggzy/)“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目”→ 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3、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5、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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