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庄里镇?肮荡搴兔老绱寰?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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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庄里镇?肮荡搴兔老绱寰?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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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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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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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萧县庄里镇庄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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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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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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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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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张健,******、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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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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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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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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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街道星兴社区新娄路5-1号、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21号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豆西路1号、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旭建大厦3层 |
南通市如皋市嘉信钢材市场 133 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36号8号楼321-325室、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105号新异科创园1栋4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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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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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费率(费率%) |
1.00%(约210000元) |
3.00%(约630000元) |
2.70%(约56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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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率(费率%) |
93.99%(约******元) |
94.70%(约******元) |
90.40%(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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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365 |
365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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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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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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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燕坤 |
张浩瀚 |
廖军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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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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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S******4 |
S******2 |
S******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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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戎立本 |
高宇 |
刘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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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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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苏******7487 |
苏******1446 |
苏******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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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4.84 |
88.79 |
8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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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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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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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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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0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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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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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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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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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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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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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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