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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村级畜牧防疫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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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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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墨玉县村级畜牧防疫服务体系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5-005号

项目名称:墨玉县村级畜牧防疫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墨玉县村级畜牧防疫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包一:设备购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提升畜禽养殖、防疫质量和服务能力,全县共计划新建畜牧兽医社会化“六点合一”多功能服务网点20个,对41个点位配种器材进行补充,对2个点位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墨玉县村级畜牧防疫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包二:成品房屋建筑安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提升畜禽养殖、防疫质量和服务能力,全县共计划新建畜牧兽医社会化“六点合一”多功能服务网点20个,对41个点位配种器材进行补充,对2个点位进行提升改造。(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保证正常投入使用。;标项 2,60 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
(1)供应商须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20000元整(大写 :贰万元整)。;标项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 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标项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 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 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 称“ 四表一注 ”);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需在审计报告后附可查验截图;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 从其规定)
(6)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 目 的投标人 ,如在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信用中国 ”网站 (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入信用中 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为此项目公告 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40000.00 元整(大写:肆万元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指 2022 年 1月 1 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落款时间为准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的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建工程类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 以上(含 200 万元)的业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要求2024年3月5日至今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落款日期为准)不评价企业业绩;需体现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 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类)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指 2022 年 1月 1 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落款时间为准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的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扫描件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建工程类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业绩;需体现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名字等信息内容。②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8日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墨玉县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哲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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