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4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
项目名称: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勘探服务 | 2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6日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1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文化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镇坪县曾家镇洪阳村洪阳沟大桥地质勘查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