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咨询与隐患排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发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40%、其余资金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咨询与隐患排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招标内容为:绍兴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项目(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以及沿线物产开发项目(如有)涉及地铁保护安全风险管控咨询与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风险源静态、动态辨识;重大实施方案审查;深基坑、盾构(含联络通道)、桥梁及山岭隧道风险管控;重大风险源实施期间驻场指导;风险巡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统筹招标人及各参建单位现有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和视频巡查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次工作范围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66.5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线路长度20公里及以上(包含地下车站及盾构区间)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监控或安全管理咨询类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业绩内容,还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监控或安全管理咨询类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业绩内容,还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网址):******。
3.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获取。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09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detail?articleId=298。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交互。
注: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detail?articleId=298)。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2、系统使用费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千分之二点五(2.5‰)。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项先生 | 联 系 人: | 潘志浩、张巧 |
电 话: | 0575-****** | 电 话: | ******、****** |
地 址: |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 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四楼 |
纪律监督部门: |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电 话:
0575-******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