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3月至2025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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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拖车(清理城市无主垃圾和废弃物)。 | 采购内容:用于长安路中轴线、南门商圈和小雁塔商圈城市治理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清理无主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卫生水平,为市民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清理公共区域的无主垃圾和废弃物,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清除可能滋生细菌、蚊虫的垃圾,减少疾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同时清理可能阻碍交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确保公共安全。通过清理行动的宣传和示范效应,引导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减少乱扔垃圾的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需满足的要求:拖车需具备合法牌照和车辆行驶证,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拖车载重量需满足清理需求, 拖车需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能够适应城市道路及复杂地形的行驶需求。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合理数辆拖车以满足清理工作的需要。拖车需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用。供应商需定期对拖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如拖车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车辆或完成维修。每辆拖车需配备一名持有合法驾驶证的司机,司机需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熟悉城市道路及垃圾清运操作流程。供应商需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拖车能够根据清理工作需要随时调度。 对于紧急清理任务,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拖车到位。 供应商需为每辆拖车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包括车辆保险和第三方责任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处理。供应商需提供拖车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定期提交车辆使用报告。。 | 29.98 | 2025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办事处(本级)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