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拟******有限公司受招商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寿域路以西、云溪府项******居住用地,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土地除外)。
4.建设内容及期限:项目以建设商住楼及其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容积率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总建筑面积约67452平方米,具体建设方案以江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审批为准。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
二、报名条件
1.投资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资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建设能力,施工前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投资者近3年内无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村委会已盖章的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境外机构和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有限公司(江华县沱江镇江华新城南区大呈建设)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意向金缴纳单据及领取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报名者,由村委会统一于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召开村民户主(户代表)大会组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与意向报名者签订鲤鱼井安置地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必须满足三个组的户主(户代表)达到百分之七十签字同意的条件下才可以参加竞选,领取招商文件。
五、招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其它事宜
1.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10时 00分,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天一大酒店17楼会议室。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招商会议。
六、项目响应金的交纳、管理及退还办法
1.项目意向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报名时需交纳项目意向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0元)至代管账号。即:项目所在行政村的“村账乡代管”账号。
******办公室
******商行沱江支行
账 号:************3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招商会议前予以查验。转账时请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项目响应金管理及退还办法:
(1)确定为该项目投资者的项目意向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资方需在投资者确定后一个月内与招商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如投资方在签署正式合同前放弃投资资格,投资者意向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可暂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资金,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奖补政策,由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将奖补拨付至托管账户。项目意向保证金(含暂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奖补到村的资金)的具体退还操作按协议办理。
(2)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意向保证金由招商人在招商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商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746-******。
九、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江华新城南区
联系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商所涉各项规则和相关法律文书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在鲤鱼井村村民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
附件:1.
企业承诺函
2.
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预留安置用地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一、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寿域路以西、云溪府项******居住用地,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土地除外)。
4.建设内容及期限:项目以建设商住楼及其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容积率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总建筑面积约67452平方米,具体建设方案以江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审批为准。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
二、报名条件
1.投资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资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建设能力,施工前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投资者近3年内无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村委会已盖章的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境外机构和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有限公司(江华县沱江镇江华新城南区大呈建设)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意向金缴纳单据及领取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报名者,由村委会统一于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召开村民户主(户代表)大会组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与意向报名者签订鲤鱼井安置地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必须满足三个组的户主(户代表)达到百分之七十签字同意的条件下才可以参加竞选,领取招商文件。
五、招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其它事宜
1.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10时 00分,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天一大酒店17楼会议室。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招商会议。
六、项目响应金的交纳、管理及退还办法
1.项目意向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报名时需交纳项目意向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0元)至代管账号。即:项目所在行政村的“村账乡代管”账号。
******办公室
******商行沱江支行
账 号:************3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招商会议前予以查验。转账时请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3、11、12三个组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项目响应金管理及退还办法:
(1)确定为该项目投资者的项目意向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资方需在投资者确定后一个月内与招商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如投资方在签署正式合同前放弃投资资格,投资者意向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可暂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资金,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奖补政策,由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将奖补拨付至托管账户。项目意向保证金(含暂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奖补到村的资金)的具体退还操作按协议办理。
(2)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意向保证金由招商人在招商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商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746-******。
九、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村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江华新城南区
联系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商所涉各项规则和相关法律文书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在鲤鱼井村村民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
附件:1.
![](http://www.jh.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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