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雷安全
防雷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论证的大型论证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各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产权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雷电防护安全管理水平;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配备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
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由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产权单位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及时整改。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在洛南县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陕西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取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要按照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气象局进行信息登记,接受县气象局监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检测,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开展雷电防护装置现场检测时,应当由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及时上传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并方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查询与监督。严禁无资质、超越资质、挂靠资质、租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行为,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县气象局要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加强防雷科普宣传及需电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工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更新完善监管对象、监管活动、监管进度等相关信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防雷监管职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洛南县气象局
2025年2月25日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雷安全
防雷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论证的大型论证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各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产权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雷电防护安全管理水平;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配备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
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由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产权单位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及时整改。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在洛南县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陕西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取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要按照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气象局进行信息登记,接受县气象局监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检测,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开展雷电防护装置现场检测时,应当由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及时上传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并方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查询与监督。严禁无资质、超越资质、挂靠资质、租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行为,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县气象局要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加强防雷科普宣传及需电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工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更新完善监管对象、监管活动、监管进度等相关信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防雷监管职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洛南县气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