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兴路9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7100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有限公司 | 獸皛寵动物细胞治疗转诊中心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北新街88号尚德映巷A3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62平方米。设置X光室、B超室、干细胞实验室、猫、狗候诊区、诊室、药房、化验室、前台接待区、猫、狗住院室、隔离室、手术室、无菌室及雾化间、干细胞实验室等,主要从事犬、猫宠物的疾病预防、诊疗和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无员工宿舍,无厨房。 | 废气:运行期间主要为住院宠物及宠物粪便产生的异味,采取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医疗废水单独收集经缓释消毒器消毒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尚德映巷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医疗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空调外机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屏蔽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厂界外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宠物排泄物经清理消毒后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废包装物(未被试剂污染)项目干细胞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物(未被试剂污染)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产生的少量病死动物经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的冰箱中,定期将病死动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统一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紫外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 |